聊城:推行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3-5

 人民网聊城10月13日电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促进新型农村社区进一步规范化治理,创建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聊城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新型农村社区物业治理实施办法。随着办法的不断推行,将使这些社区居民迁入新房后,享受现代城市文明成果。

  根据办法,新型农村社区业主入住时,可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治理或社区业主自治治理模式。治理模式的选择充分尊重社区业主意愿,达不到物业治理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实行社区与业主自治治理模式。达到物业治理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在移交前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在所在地的房产治理部门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治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会同物业治理企业参与社区移交。

  乡镇(街道)根据社区治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物业服务成本测算,所需费用以业主缴纳为主,所在县(市、区)适当补贴为辅的方式解决。入住社区的低保户、特贫困户和残疾人家庭,可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减免费用。另外,为充分考虑社区业主就业需要,按照要求,新型农村社区物业治理从业岗位优先招聘本社区人员,并且不得低于50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