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发商违约金抵物业费业主缴费至2014年

发布时间:2012-3-5

 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按照合同约定,本来该支付赔偿金。6日,我们去找开发商领钱,被告知赔偿金有一部分必须冲抵物管费和停车费,有的业主一次性冲抵了数千元,物管费都缴到2014年了。要是物管公司服务不好,或者中途卷钱跑了、倒闭了,该怎么办哟?

  业主

  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不签协议就领不到赔偿

  住户林女士说,儿子是青青雅舍3号楼业主,由于开发商延期183天办理产权证,按合同房价万分之一的金额赔付,应领取4170元赔偿金。

  “办理手续的小姐说,假如不签就领不到钱,所以很多邻居都签了。”林女士说,她家每月物管费79.1元,加上每月几块钱的公摊,3170元足足预交了36个月,再加上之前预交的2个月,相当于缴到了2014年9月份。

  “我家赔偿金是4380元,一次性预缴了三年零四个月的物管费。”家住6号楼19层的杨女士说起这事哭笑不得,“听说我还不是时间较长的,恐怕物管费没用完,我都不在这里住了。”杨女士说,物管公司只打了一张收据,标注物业服务起始时间。6号楼4层的张女士说,她担心物管公司中途卷钱跑了或倒闭了,岂不是又要扯皮,还是把钱拿到手上才安心。

  开发商

  这是双方自愿签的合同资金紧张不能全付现金

  7日,重庆晚报记者在该小区布告栏看见,小区住户赔付金额低于2000元的,以物业费、停车费全额抵扣;高于2000元的,1000元支付现金,剩余部分以物管费、停车费抵扣。据了解,该小区约千户业主涉及赔偿金领取,较多的一户赔偿金超过5000元。

  “这是完全自愿的合同,若业主认为抵扣的时间太长,也可选择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昨日,开发商重庆跨越置业有限公司的董经理说,在办理产权证延期这一情况上,开发商确实有违约,也愿意承担责任。用赔偿金中的一部分冲抵物管费和停车费,是由老总与业主代表多次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

  之所以不能全额支付现金,董经理说,是房地产政策环境所致,“我们大半年没开工了,资金筹措上紧张,希望大家互相谅解。”他说,这与预存健身卡消费是同一个道理,物管费始终是要缴的,对业主来说并没有不妥。

  物管公司

  打赢官司不见得有钱拿不如签这个协议更实际

  该小区物管公司重庆心相连物业公司的李主任说,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属同一集团下属子公司,“这些钱(指物管费)也不在我们这里,因为物管费是每个月打给我们。”李主任说,物业公司在这个小区服务2年多,一直很受好评。

  “目前已有近300户业主签了协议,应该说九成业主还是认可这个方案的。”李主任说,现在房地产行业普遍资金紧张,即便个别业主花大力气打赢官司,也不见得拿得到钱,不如选择这个协商方案更实际。“我们都是本地的老企业了,在重庆有多个项目,绝对不会出现卷钱跑路的情况。”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