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整顿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

发布时间:2012-3-5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坚定不移地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强化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加强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监管。
  1月17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要求,各地要总结稳定房价工作,没有完成年度控制目标的城市必须向省政府报告。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合理购房需求,房地产投资完成1000亿元。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实现网上备案。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查,严格执行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和项目交付备案制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强化交付管理。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强化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强力推进以地级市为重点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贵阳6月底前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开展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考核认定,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认定。出台《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政策。加快梳理已发拆迁许可证尚未完成的拆迁项目,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会议同时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强化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加强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监管。着力深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资质、个人资格动态核查,逐步实现注册人员、企业、工程项目和质量安全事故数据库联动。强化对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加大对发生事故的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管频率和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监管。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评价标准并出台实施方案,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和标准化试点。落实劳务分包制度,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管,落实防止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建筑业增加值。